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遗失声明
2021-07-09 08:26 点击:
靖江市虹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其所拥有的坐落于靖江市人民中路133号中泰广场07的不动产的《江苏增值税普通发票》遗失,票号为:24847637号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现声明该《江苏增值税普通发票》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靖江市虹泰房地产有限公司
靖江市虹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其所拥有的坐落于靖江市人民中路133号中泰广场07的不动产的《江苏增值税普通发票》遗失,票号为:24847637号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现声明该《江苏增值税普通发票》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靖江市虹泰房地产有限公司